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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和解後 對方不滿理賠 一直打電話來抱怨? [打印本頁]

作者: 小小樓    時間: 2020-5-29 03:27 PM     標題: 和解後 對方不滿理賠 一直打電話來抱怨?

想請問,我騎機車過彎要進入巷道時,一位阿姨騎腳踏車反應不及撞上我車子後側,我人沒事,但對方摔倒表示膝蓋擦傷挫傷行動不便,她說我騎車轉彎速度過快,警方說她沒騎在自行車道上,但她就一直表示是我的問題,隔天我們到警察局簽和解書,對方也表明不在意金錢,只希望當下有個紅包壓驚就好,那我也做到了,然後我也和她說可以和我的強制險保險公司進行理賠,而和解書上也寫上

我願賠付對方所受之財產與非財產損害,共新台幣XXX元整 (不含強制險) 當下她也簽收無誤
而我履行上開義務完畢後,兩造皆拋棄一切民'刑事告訴及追訴權利

過了三個月後,這兩個星期她一直打來和我說保險公司不理賠她所有的收據費用!只能賠償一部份的金額,然後就要我負責...那我也和她解釋已經和解了,這部份只能和保險公司那邊做討論,她就罵說我不負責任說當初是相信我說保險公司會理賠才簽和解的,事到如今就翻臉不認,然後就奪命連環打電話來要我負責想請問這部份我要怎麼辦?   身邊朋友是說她一直打電話來可能造成騷擾了,畢竟和解書已經簽了,真的有問題應該請她去法院那邊申訴才對
作者: xyzllkimo    時間: 2020-5-29 10:34 PM

法律、醫療、教育問題,可能還是要問專業的比較好。

那這邊其實,和解其實不算是有法律執行力的效果。

我個人會建議,你可能問問調解委員會(鄉鎮區公所),
像這種狀況,是否可以重開調解?
(調解是有法律效力的...)
畢竟,和解要撤銷還是有可能的。
他可以運用第三條,一方資訊認知錯誤來向法院申請撤銷。

那,這問題,你可能要問問你的保險理賠的承辦,
在這你這案子上,對造人是否有哪部分的理賠問題?
在和你聽到對造的做個比較。
原則上,強制險都是實支實付。

那社會經驗上,雖然強制險理賠你不必出面沒有錯,
不過其實我會建議有類似狀況時和承辦人還是要多少聯繫。
不然承辦看保險者都不太管,其實有的承辦人態度或辦事上就會比較.....

那不管是調解還是上法院,
你要抓的重點。
1.強制險理賠是實支實付
2.已有給紅包壓驚(慰問金)
作者: 小小樓    時間: 2020-5-30 10:16 AM

好的 謝謝解答 如果他再打來我還是開口詢問詳細理賠狀況好了

謝謝
作者: y670710    時間: 2020-5-31 03:35 AM

既然已合解,不滿理賠,那只好報警處理ok
作者: fishdragon    時間: 2020-5-31 01:51 PM

最好還是理性地跟對方好好談談 不要爭吵
作者: pavabaca    時間: 2020-6-1 12:50 PM

本帖最後由 pavabaca 於 2020-6-1 04:57 PM 編輯

這種人不用裡他就好
依你的描述 對方只是想要詐你的財
和解書是有法律效益的
你有說過 簽了和解書 上頭也寫雙方皆不可事後又提出民事或是刑事的賠償
如果有問題當下就不要簽 簽了事後又反悔
當和解書是扮家家酒嗎?

再來 他現在care的部分是保險公司無法全額理賠 所以轉向要你賠錢
這點他站不住腳 因為簽和解書的時候 你應該也包了紅包吧
對方也沒有意見 等於事情已經告一個段落了
之後就是保險公司強制險和對方的事 和你沒關係
我是猜對方是不是有凹一堆收據然後要求大量的理賠金額
因為強制險 保險公司那邊都有明確的規定
例如 假設你車禍受傷 醫療費 強制險部分最多只能賠到20萬上限
但是如果有人要詐財 他完全可以說去什麼民間復健醫院看診 然後請對方開高額的收據來請款
當然這部分保險公司會衡量是不是真的有需要這筆開銷來理賠

我建議的做法是 你找個時間和對方好好說明
如果對方聽得進去是最好
如果對方硬要鬧要你賠錢 你就說好 請他去申訴
因為就算上法院 和解書是你的免死金牌 這是有法律效益
因為八成對方凹不到保險公司的錢 又覺得保險公司後面都有律師告不贏
所以來欺負妳這個後面沒有律師的人
真的上法院的話 你只要抓一個重點
和解書已簽 你和他的事情當下已經有結果 雙方皆不可事後又有額外求償或提告
抓住這個重點對方就告不贏你了
作者: sock.s    時間: 2020-6-1 01:00 PM

民事協調 不然還是好好的談才好
作者: yushiwu1996    時間: 2020-6-8 11:37 AM

本帖最後由 摩雷克斯 於 2020-6-12 11:54 AM 編輯

不服理賠 那就不叫和解啦

直接報警囉
補充:2020.6.8 11:39AM
都已經和解完畢了 事後在那邊7788 這算騷擾了吧

作者: tonychen1205    時間: 2020-6-8 10:35 PM

和解完成就表示雙方都同意當初的和解條件,現在又反悔基本上是不用理他啦!
可以封鎖他的手機,太誇張的話就報警處理
作者: 阿小失    時間: 2020-6-9 10:03 AM

對阿 ! 就請她去法院互相來訴訟 。 要不然 , 請警察去她家了解一下 , 為何要私底下騷擾人呢 ?
作者: fviamiaarhrpex    時間: 2020-6-11 11:42 AM

他在打來 可以先錄音存證  以後搞不好會用的到
作者: sinng553    時間: 2020-6-12 11:23 AM

保險公司也只會因當下狀況發生而理賠合理的金額  不可能照他自己認為應有的理賠金額給他  一切照正常程序處理即可  別太在意
作者: smile30202    時間: 2020-6-18 09:19 PM

基本上一直打來就是騷擾,自己也可以錄音舉證或是調通聯紀錄,到時候上法院會是證據
作者: ccc618304    時間: 2020-6-19 03:13 PM

和解書拿到了就不用管太多了,嫌錢不夠嗎,這種死愛錢的算了,別里。
作者: westind    時間: 2020-6-19 09:18 PM

建議找專門管道問專業較好
因為已經和解的這檔事情必須算另一件事來看
或者你可以更換電話號碼防止她再來騷擾
作者: jmyu2003    時間: 2020-6-21 04:51 PM

和解書 一但 簽名無誤後 對方要在 韓扣 就不用理它
作者: william1721    時間: 2020-6-21 08:59 PM

錄音 跟他說都和解完了還一職騷擾
可以到警察局談談了
作者: ghost4444    時間: 2020-6-22 08:36 PM

字都簽好了 就沒什麼問題了呀 布鳥她

作者: lik61805232    時間: 2020-6-24 10:04 PM

確認是否和解完成 如果已完成 還是持續騷擾 可以報警 投訴他
作者: mml8881985    時間: 2020-6-25 08:27 AM

有報警有和解書基本上就不用去擔心了,因為這些都是經過雙方確認過的。那在處理的過程中也是由保險公司去作協調的動作。不過如果一直打電話給當事者,那又算另一個案件了,這個應該算騷擾了。
作者: aweisu    時間: 2020-6-26 02:29 AM

該做的都做了,剩下對方的不滿,只有兩個方法,一個是不理她,等他自己放棄;另一個是你再拿一點點錢讓他閉嘴,但是這"一點點"不好拿捏,可能對方還是不滿。所以我會選一。
作者: hedi777t    時間: 2020-6-26 08:32 PM

如果對方一直糾結,那就請他民事協調上訴阿
作者: 86allen    時間: 2020-6-27 04:23 PM

這一種事情如果是我的話
我會打電話問一下我的保險人員,問一下理賠的情況(關心一下後續的狀況)

再來就是,問一下你住的地方免費法律諮詢
台中市的話是在區公所有每個星期幾天有律師免費法律諮詢  每一次15分鐘

我當時出事是,網路查一下,跑好幾個區公所   多聽多有個譜

最後,我是區公所調解,雙方簽下和解書,我的保險人員也出現,簽下賠償金,交由法院撤案

你如果已經和解,可以在下次對方電話打來,講一下說,你有詢問保險公司,希望多理賠給你,但是對方說還要在開會討論,以此來推掉你的道義責任

畢竟都簽下和解書了   不在民法和刑法提告了

之後不要見面和給錢    大不了就換手機號碼  並提告對方騷擾
作者: 默默問號    時間: 2020-7-2 05:50 PM

如果擔心的話可以透過線上諮詢的方式到律師事務所諮詢看看,之前同學遇到類似的行車糾紛也是這樣處裡的,她是在律立事務所的線上諮詢先問過要怎處理的
作者: aqws1111    時間: 2020-7-4 11:33 AM

先收集好資料 但是如果金額不大我是會給 如果獅子開口 那就法院見了
作者: gemi0310    時間: 2020-10-2 11:36 PM

唉....一開始......到最後.....你都犯了一個錯誤....
太好心.....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
警方都說她沒騎在自行車道上....表示100%是她錯....
但好玩的是警方並沒有明確告知雙方道路使用條例條款...
明明自行車不能行駛道路.....
和解書.......你怎能簽.....
簽就算了....還好心賠償.......搞到好像是你的錯.....
還有一點.....她.....從哪裡得知道你的電話號碼???
只有警局有詳細紀錄........
正常是不會給彼此雙方電話號碼...
至於你說的一直打電話...給你....
不用太好心....報警吧.....

作者: doraedog    時間: 2020-10-5 11:02 PM

gemi0310 發表於 2020-10-2 11:36 PM
唉....一開始......到最後.....你都犯了一個錯誤....
太好心.....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
警方都說 ...

同意啊,她利用了你的好心腸,這世人什麼人都有。
現在情況怎樣了,解決了嗎?
作者: kaie0806    時間: 2020-10-6 09: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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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itrash    時間: 2020-10-12 02:52 PM

兩造皆拋棄一切民'刑事告訴及追訴權利
—-》有這句就夠了,雖然她有受傷但和解書上有註明放棄刑事
雖然她有受傷,但她就沒辦法以刑逼民了(有看過只寫拋棄民事 結果被衝康告刑事)

不用理她,就讓她告,通常這種小車禍簽好合解還敢上法院的
就算開了庭,通常檢察官一開口就是罵(或酸)原告,
不要以為司法官都是客客氣氣的

再來你如果有錢有閒,就再送她一個誣告
請幫大家處理一下這種自以爲是 又愛佔別人便宜愛凹的台灣老人
您也算是功德一件,這種不值得遵敬的老人 台灣太多了
給她一點教訓

作者: px080411    時間: 2020-10-13 05:53 AM

既然已經和解了  那法理上就可以不用裡對方了  如果對方持續騷擾甚至威脅  你還能多告他幾條賺一筆
作者: kzda8888    時間: 2020-10-13 11: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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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daaa    時間: 2020-10-17 07:58 PM

因為健保不給付,所以保險公司不會給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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